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46.4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200 万
股的 0.6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2022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戈吴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装材料、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经审计)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360,259.21 309,209.24 261,29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2,184.06 32,759.62 35,87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8,135.06 27,156.93 31,007.6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86.08 34,130.16 64,893.10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469.74 121,153.14 131,110.66
总资产 274,425.58 200,961.96 196,767.59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30 0.8854 0.96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30 0.8854 0.96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4766 0.7340 0.838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2 28.53 37.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2.28 23.65 32.73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戈吴超,董事钟怀军、
桂久强、曹澎波、崔俊锋、蒋跃敏,独立董事陈凯、刘长奎、戴黔锋。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叶豪英,职工监
事刘艳舒,监事李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分别是:总经理戈吴超,副总经理崔俊锋、
钟勤川、周清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曹澎波。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6.4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200 万股的 0.6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员工及技术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 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92 人,占公司 2023 年底员工总数
1999 人的 9.60%,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及技术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 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核心员工及技术骨干(192 人) 246.45 100.00% 0.60%
合计 246.45 100.00% 0.6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8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0.8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 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10.83 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50%,为每股 10.89 元。
七、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时间及比例安排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 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