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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57 沪市 紫燕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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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燕食品:紫燕食品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2

紫燕食品:紫燕食品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 2023-002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云紫食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自有资金 1,422.01 万元人民币竞
      得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园 B0101-2 地块 20,000.21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并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同时,公司已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
      《投资合同书》。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投资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海南省 海口市投资建设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食品加工生 产厂,公司计划总投资约 3 亿元,拟购买土地、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并建
 立全新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近日,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位于海口市狮
 子岭工业园 B0101-2 地块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 1,422.01 万元竞得该
 地块 20,000.21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完成相关税费的缴纳。同时,公司 也已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进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合
 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书》”)。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主体

  甲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食品加工生产厂

  3、投资总额:计划总投资 3 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和存货等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3亿元(包括厂房、设备、土地,折合为每亩人民币 1000 万元)

  4、项目选址:狮子岭工业园园区,项目规划土地使用面积20000.21平方米(约 30 亩)

  5、项目建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20个月内建成上述项目

  (三)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协调兑现各项招商引资及工业、新业态等方面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3)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项目备案、审批和其他相关的手续。

  (4)有权对乙方工程建设及其他行为进行监管。

  (5)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99 号),对乙方出现闲置土地的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执行该规定。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
等权利。

  (2)自愿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管。

  (3)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进行建设。
  (四)违约责任

  《投资合同书》已具体约定了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2 个月内动工建设、乙方在高新区注册的项目公司达产后 5 年内未达到约定上缴税收总额、乙方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乙方在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产值未达到约定标准、乙方在海口国家高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年内未完成承诺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的、乙方未遵照约定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的违约责任。

  《投资合同书》项下未明确约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若乙方不同意按照本合同投资要求,由其在海口国家高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若本合同项目环评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出让地块位置: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园 B0101-2 地块

  3、出让面积:20,000.21 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价款:人民币 1422.01 万元


    四、本次竟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开展海南紫燕食品加工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工 作,满足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本项目有利于与其他生产基地发挥业务协同 作用,降低公司的物流和调度成本,提升公司的产能储备和行业影响力,提 高公司规模效应和市场反应速度,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投资项目整体实施周期 20 个月,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物料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整体规划的风险。

  2、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过程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3、其他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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