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书面、
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3 人,实际参会董事 13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柄皓先生、殷小军先生、周昕先生、刘军先生、项君先生、徐林先生和宋雪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李华清先生、叶勇先生、陈浩文先生、李建勋先生和吴家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职工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章程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0 号)、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合规管理有关内容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独立董事”和“合规管理”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章程备案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章程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0 号),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0 号),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