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