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锐合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称“锐合创投”)持有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5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锐合创投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0 股(含 2,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1%,其中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750,000 股,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750,000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的,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锐合创投发来的《关于上海泛微网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锐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锐合创投”)(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的来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锐合创投持有公司 2,5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1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锐合创投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锐合创投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 股(含2,500,000 股,下
同),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1%,其中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750,000 股,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750,000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以上所减持股份,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锐合创投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上海锐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发行人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如下说明:“(1)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的 50%(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企业保证其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锐合创投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要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四)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海锐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