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 667 期收益
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364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5)。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1、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55,230,000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22,542,83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84.7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979,162.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020,822.58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22,542,830.00 元,资本公积 217,477,992.58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531 号)。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称 类型 名称 (万 收益率 金额
元) (万元)
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 券商理财 司信智安盈系列667 1,000 0.10%/4.80% —
公司 产品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
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类型 安排 化收益 (如有) 关联交易
率
364天 保本浮动 — — — 否
收益型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市场波动等影响,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
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
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
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
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 667 产品编号 SUQ656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客户风险等级 —
产品风险等级 R2(发行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凭证存续期 364天
认购期 2022年4月6日9:00至2022年4月7日15:00 起始日 2022年4月8日
申购/赎回 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前,投资者不得向中信 到期日 2023年4月7日
证券申购或赎回收益凭证份额
销售币种 人民币 产品额度 1,000万元
期初观察日 2022年4月8日 期末观察日 2023年3月29日
期初价格 挂钩标的在期初观察日的指数点位 票面利率 4.80%
挂钩标的 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动量配置指数(CMAM.WI)
标的价格 挂钩标的在观察日的指数点位 敲出水平/到 101.00%
期行权水平
敲出观察日1:2022年7月4日 在收益凭证存
敲出观察日2:2022年8月8日 续期间内的任
敲出观察日 敲出观察日3:2022年9月13日 收益表现水平 意一个观察日,
敲出观察日4:2022年10月10日 挂钩标的在该
敲出观察日5:2022年11月7日 观察日的收益
敲出观察日6:2022年12月5日 表现水平=标的
敲出观察日7:2023年1月9日 在该观察日的
敲出观察日8:2023年2月7日 标的价格÷标
敲出观察日9:2023年3月7日 的期初价格。
逢节假日顺延;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
实际敲出观察日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另行公告为准。
发生提前终止
在任一敲出观察日i(i=1到9),若挂钩标 事件当日为提
提前终止事件 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该 提前终止日 前终止日,本期
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收益凭证在该
日提前终止。
若本期收益凭证发生提前终止事件,投资者于对应的提前终止日应获得的提前
提前终止兑付 终止兑付金额=投资者持有的收益凭证份额×提前终止份额价值,四舍五入精
金额 确至0.01元,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提前终止日后5个营业日内将凭证提前终止兑付金额
划转至投资者柜台市场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至到期日:
到期终止份额价值=份额面值×(1+凭证约定年化收益率×期初观察日(含)
至到期日(不含)之间的自然日天数÷365),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第四
到期终止份额 位,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其中:
价值 1、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到期行权水平,则凭证约
定年化收益率=4.80%;
2、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到期行权水平,则凭证约定年化
收益率=0.10%。
在到期日,投资者应获得的到期终止兑付金额=到期终止份额价值×投资者持
到期终止兑付 有的收益凭证份额,四舍五入精确至0.01元,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金额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后5个营业日内将凭证到期终止兑付金额划转
至投资者柜台市场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理财产品挂钩中信证券中国大类资产动量配置指数(CMAM.WI),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浮动收
益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