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67,153,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802,840.00元(含
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2018年,公司将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深耕主业、拓展快装材料产业链”的业务发展主线,启动并积极推进“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异型复合材料项目、“常平华立装饰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相关项目的建设。同时,积极寻求外部资源整合机会,通过挖掘符合公司业务发展主线的外部投资项目或战略合作项目等实现整体价值的快速提升。
为确保上述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实施,谋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在保证公司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802,840元(含税),占201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90,900,809.39元)的20.69%。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上述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没有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上述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类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理财产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该额度授权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选购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用于该业务的资金累
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等相
关结算货币)。同时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18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主业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18 年度累计使用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同意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授信安排及签署授信协议,并在规定可以使用的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董事会审阅事项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