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022080203MA)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率:1.60%-3.20%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
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刊登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
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92,424,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 12,097,648.56 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80,326,351.44
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11 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 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 1,798,2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8,528,151.44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 金额 预期年化 预计收益
受托方名称 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万元)
浙商银行股份 浙商银行单位结
结构性存款 构性存款(产品 3,000 1.60%- /
有限公司 代码: 3.20%
2022080203MA)
产品期限 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类型 收益率 关联交易
91 天 保本 / / / 否
浮动收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 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在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022080203MA)
认购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预期年化收益率:1.60%-3.20%
产品期限:91 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认购日期:2022 年 8 月 3 日
产品起息日:2022 年 8 月 5 日
产品到期日:2022 年 11 月 4 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浙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正常到期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理财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本次理财产品的浮动收益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7,515,389,269.92 7,583,099,250.80
负债总额 3,401,554,694.80 3,368,592,978.98
净资产 4,113,834,575.12 4,214,506,271.82
2021 年度 2022 年 1 月-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530,476.24 171,442,748.1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 572,170,037.26 元,交易性金融
资产为 100,000,000.00 元,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 4.463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部分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财务报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
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的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及期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购买了 9 次银行
理财产品,其中 6 笔理财已到期赎回,获得理财收益合计 252.6665 万元人民币。
理财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利息均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详见
下表:
实际投 实际收 实际 尚未收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入金额 回本金 收益 回本金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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