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 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 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30,211.84 30,211.84
2 余姚年产 54.01 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 32,778.06 30,711.35
3 上饶年产 18.9 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 26,519.22 26,519.22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1,800.00 11,800.00
合计 101,309.12 99,242.41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部分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2月5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80,957,679.6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014,068.56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5
募集资金计
序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 日止可用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 划投入金额
号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万元)
(元) 筹金额(元)
1 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30,211.84 42,728,389.50 26,134,371.32
2 余姚年产 54.01 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 30,711.35 103,306,129.27 84,792,687.74
3 上饶年产 18.9 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 26,519.22 34,923,160.85 20,087,009.50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1,800.00
合计 99,242.41 180,957,679.62 131,014,068.56
注1:在本次置换的范围中,公司存在使用尚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为上述募投项目支付部分款项的情况,截止2019年12月5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22,114,228.80元,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1月3日。
注 2:截止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通过保证金质押或票据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
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49,943,611.06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
上述款项不属于本次置换范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
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A15873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15873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5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公司监事会意见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六、上网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常熟汽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