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22-057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9月7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4.50万股
2022年9月8日,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3、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
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8月8日;
2、授予价格:11.30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对象共28人,授予数量84.50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总 占预留授予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量比例 告日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生产、技术、 84.50 56.33% 0.5050%
营销骨干(28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
限售期,分别为18个月、30个月、42个月和54个月,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需说明的是解除限售除满足限售期条件外还需满足本计划所述的其他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18个月后的
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30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30个月后的
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42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42个月后的
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54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54个月后的
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66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期 50%,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0%
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0%
期
第四个解除限售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0%
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当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未满足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28名激励对象完成84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政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政和(内)验
字-2022XJ-001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实际收到28名激励对象缴存的限制性股票认股款9,548,500.00元,认购的股票总数845,000股。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9月7日办理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84.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7,338,000股增加至
168,183,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008,000 0 160,008,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330,000 845,000 8,175,000
合计 167,338,000 845,000 168,183,000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向授予的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授予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8月8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授予的预留
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数量(万 总费用
股)
84.50 6467.63 966.38 2899.14 1461.89 743.26 349.05 47.91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