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
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
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12 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6.00 元,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121,608,000.00 元。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最高借款额度为 80,00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为
250,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 81,750.00 万元。借
款利率:根据同时期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 年。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4,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高建宏先生、于相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