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374,511,393.45 元,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74,511,393.4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924,333,311 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9,733,324.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3.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该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拟向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向北京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会议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为 7.24 元/股;在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大豪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上述预案发布后,公司 2021 年已分配 2020 年度利润 0.22 元;根据上述已
审议预案,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正式实施后,上述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调整为 6.62 元/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
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2023 年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资金充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符合公司现实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