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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5 沪市 大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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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5: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603025: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齐芯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芯投资”)于近日签署了《南京齐芯高精尖一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投 资基金。

      基金总规模为10,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其中:齐芯投资认缴10
  万元出资;公司认缴9,990万元出资。基金第一期出资合计金额为3,000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2,997万元,齐芯投资出资金额为3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基金尚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因此合伙企业存在 资金无法按时募集到位或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影响其对外投资能力的风险。

    2、如基金完成设立,后续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取决于经济环境、行业周期 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 标的公司的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拟投资设立投资基金,将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知识、技 术、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局限,影响到对投资项目的正确判断及项目的过程管
 理从而导致投资失利,产生投资亏损的风险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

    一、投资基金设立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更有效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更好地运用自身的资本平台,充分借助专业
机构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优秀的运营团队,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与齐芯投资共同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份额人民币9,990万元,具体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需求和进度分期出资,齐芯投资担任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次对外投资将充分利用专业投资队伍和融资渠道资源,综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参与各方的优势和资源,积极布局公司的核心业务及所属产业等领域的优质标的。对于上述领域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帮助公司寻找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契合的优质并购标的,帮助公司加速推动战略发展步伐,加快公司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并借助相关产业的投资布局,获取前沿科技研发创新信息与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效益水平。
  (二)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齐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齐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RDE77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尤文涛

  注册资本:1545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D座28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芯投资系一家具备专业的股权投资和资本运作经验的私募机构,其已取得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第“P1071205”号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本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尤文涛和田原。尤文涛和田原
具有多年资本运作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并具备多年的股权投资、融资经验。

  齐芯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半导体、新材料、军工电子和竞争优势明显的高端
制造行业等。

  齐芯投资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工商设立,于2020年8月18日办理完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齐芯投资发行并管理的基金产品包括南
京齐芯聚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为
“SLZ769”)、南京齐芯聚力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业协会
备案编码为“SNJ436”)、南京齐芯原力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为“SQC083”)、南京齐芯原力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为“SQE985”)、南京齐芯原力三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为“SQR798”)等多个基金。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齐芯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齐芯投资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无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
公司利益的安排。

  齐芯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合伙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合伙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背景

  公司本次与齐芯投资共同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的平台,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
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金规模

  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份额人民币9,990
万元,齐芯投资以自有资金认缴份额人民币10万元,具体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需求和进度分期出资。

    (三)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齐芯投资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公司将 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各方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齐芯投资认缴出资
 10万元(占比 0.1%);公司认缴出资9,990万元(占比99.9%)。

    (四)资金来源及出资进度

    基金由公司与齐芯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 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需求及基金管理人预计的合伙企业费用支付需求,由基金管 理人向公司发出缴付出资的书面通知,公司按基金管理人书面通知履行出资义务, 直至出资完毕。

    基金第一期出资合计金额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2,997万元,齐 芯投资出资金额为3万元。预计各方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账户开立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完成出资。

    (五)管理模式

    投资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为3人,齐芯投
 资提名2名成员,公司提名1名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应经投资决策委 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后方可通过并执行。投资基金的对外投资及投资项目退出事 项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费用承担及收益分配

    投资基金的费用由投资基金承担。从投资基金合伙人首笔出资到账之日
 (含当日)起,至投资基金存续期届满或投资基金解散决议作出之日为止,投 资基金 应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管理费并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当日管理费=投
资基金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2%÷365。投资基金的管理费按年度支付。投资基金作出解散决议时,应计算并支付上个管理费支付时点至解散决议作出之日期间的全部管理费。

  本投资基金在每个项目退出后所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中可分配现金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支付完成各项合伙费用(含未支付的管理费和管理人先行垫付的费用)后,以基金托管户现金余额为限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累计实缴出资总额,如托管户现金余额不足以返还全体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总额,则以基金托管户现金余额为限,按照各合伙人于该资产分配日持有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予以分配,未获足额返还的实缴出资额部分,在下次分配时补足,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总额余额为零;(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若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资金的,如累计计算的剩余资金不满足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全部剩余资金按照各合伙人于该资产分配日持有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予以分配。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若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资金的,如累计计算的剩余资金满足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先按照【该合伙人实缴金额×(N/365)×8%】给所有合伙人分配收益,分配完收益的剩余资金再由基金管理人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其余部分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其初始实缴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本金达到年化8%收益,即合伙人实缴金额×(N/365)×8%,N:有限合伙首次交割日(含)至每一合伙人在累计已分得金额达到其实缴金额之日(不含)之间的天数(如至合伙企业终止时每一合伙人在累计已分得金额仍未达到其实缴金额,则N为合伙企业存续实际天数)。

  (七) 投资模式

  主要通过对优质成长性企业的未上市股权进行直接、间接投资,以寻求获得长期资本增值。


    (八)投资退出

  投资项目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被投资企业 IPO 退出;(2)以并购方式退出;(3)被投资企业管理层回购;(4)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5)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6)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

    (九)其他

  本《合作协议》为各方关于投资基金合作事项的框架性协议,各方有关投资基金合作事项的具体权利义务内容以各方届时另行签署且生效的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齐芯投资共同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促使公司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而言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和整体价值提升。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揭示

  1、基金尚待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手续,因此合伙企业存在资金无法按时募集到位或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影响其对外投资能力的风险。

  2、如基金完成设立,后续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取决于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标的公司的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拟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来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知识、技术、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局限,影响到对投资项目的正确判断及项目
的过程管理从而导致投资失利,产生投资亏损的风险。

  4、本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独立运作,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可能涉及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七、咨询办法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10-59248942、5924894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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