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军先生
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和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4.64元/股调整为4.20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茹水强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么岳和王大彧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且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应对其余 4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162.8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以上4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数量合计 176.84 万股,回购价格为 4.20 元/股。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茹水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减少 1,768,400 股,注册资本由926,101,711 元变更为 924,333,311 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编制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