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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5 沪市 大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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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5: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3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大豪科技”或“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本次发行在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网下投资者条件、网上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初步询价、定价及配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5年4月13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大豪科技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1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1.17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阶段填写的拟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4月14日(T日)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查询的时间为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6、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按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重要提示
    1、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大豪科技的股票简称为“大豪科技”,股票代码为“60302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称为“大豪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2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1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4月9日(T-3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11.17元/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15年4月7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
    6、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三、(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7、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8、初步询价及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如出现《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二、初步询价安排(三)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处理”中规定的情形,则主承销商会将网下投资者的具体违规情况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按规定处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9、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4月15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4月16日(T+2日)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0、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重新启动发行。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5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和《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大豪科技         指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结算平台
  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本次发行
                               过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T日/网上申购日            指2015年4月14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10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5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17元/股。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11.17元/股缴纳申购款。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3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4月14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4日(T日)(9:30-11:30,13:00-15:00)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4月3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5日     2015年4月7日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截止日(17:00截止)
 T-4日     2015年4月8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     2015年4月9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确定发行价格
 T-2日    2015年4月10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