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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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7日,曹文洁女士、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减持“文洁投资”)与孟宪坤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明确同意自《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分别于2019年10月24日、2020年4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转让协议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文洁女士、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孟宪坤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29,3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和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至孟宪坤,上述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5%。《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为:“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收购华坤道威51%股权的议案经上市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双方另行协商确认的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孟宪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曹文洁、文洁投资)》。
2020年4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文洁女士、文洁投资与孟宪坤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修改为:“本协议
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双方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转让过户申请。
二、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以来,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并积极准备材料办理股份转让相关手续。受新冠疫情影响,孟宪坤先生 未能在合理期限内筹集本次股份转让所需资金,导致双方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转让过户申请。
三、 《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孟宪坤
乙方一:曹文洁
乙方二:上海文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1、协议的终止
因双方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目标股份的转让过户申请,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生效。
四、 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系双方共同审慎研究,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结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 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对本次股东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