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德华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313,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刚无质押股份。
张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德华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85,166,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6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质押数量为 80,853,056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94.94%。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公司股东张刚的通知,张刚将其质押给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的股份 2,000,000 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张刚
本次解质股份(股) 2,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6.3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
解质时间 2021年12月7日
持股数量(股) 4,313,140
持股比例(%) 1.3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获悉股东张刚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
押安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比例 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张刚 4,313,140 1.35% 2,000,000 0 0 0 0 0 0 0
张德华 80,853,056 25.27% 80,853,056 80,853,056 100% 25.27% 0 0 0 0
合计 85,166,196 26.62% 82,853,056 80,853,056 94.94 25.27%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张刚解除股份质押后,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其
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票不设置股票价格警戒线和平仓线。因此,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公司股票不会出现平仓风险。
2、公司股东张刚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将根据股东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报备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