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27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经与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9日起停牌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2018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8年3月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经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和论证,由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估值、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未能最终达成一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法按计划继续推进实施。鉴于此,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
2018年3月28日上午10:00-11:00,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了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