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爱普股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02 月 27 日以证监许可[2015] 304 号
文《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1,8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15)第 074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237,77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6,999,999.9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
已 收 到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承 销 商 ) 转 入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732,999,999.65 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1,944,375.2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1,055,624.42 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7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818,800,000.00 749,999,999.64
减:发行费用 61,800,000.00 18,944,375.22
募集资金净额 757,000,000.00 731,055,624.42
减: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金额 459,228,375.26 140,464,438.43
减:2022 年度已使用金额 69,206,532.33 49,584,349.24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3,559.50 2,272.90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06,483,952.36 17,945,038.1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9,369,962.22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5,675,523.05 558,949,601.97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675,523.05 1,949,601.97
其中:购买投资产品 557,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次 账户名称 银行 账户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2015 年首 江西爱普生 兴业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款 73,543.48
1 次公开发 物科技有限 限公司上海卢湾 216120100100164866
行股票 公司 支行 智能通知存款 25,601,979.57
小计 25,675,523.05
2021 年非 爱普香料集 中国光大银行股 活期存款 409,384.33
2 公开发行 团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上海 36800188000103993
股票 公司 江宁支行 结构性存款 497,000,000.00
小计 497,409,384.33
活期存款 5,014.56
2021 年非 上海申舜食 上海浦东发展银 智能通知存款 1,535,203.08
3 公开发行 品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98430078801200001368
股票 嘉定支行 可转让大额存单 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小计 61,540,217.64
针对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19 年度,由于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爱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年 11 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即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
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
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① 累计投入“香精扩产及香精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香料生产基地及香料
研发中心”、“食品配料物流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共计341,912,192.75 元。其中,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27,333,684.31 元;
② 将“香精扩产及香精研发中心建设”及“食品配料物流中心”项目的剩
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2.57 亿元及其孳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共计309,369,962.22 元;
③ 将“新建香料生产基地及香料研发中心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1.66
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