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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中衡设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3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0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
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机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将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张谨女士变更为董事张延成先生,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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