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的募投项目: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概述及变更后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13.20 4,813.20
2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11,104.48 11,104.48
3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25,535.20 25,535.20
4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2,279.78 2,279.78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4,186.88 注 1
合计 53,732.66 47,919.54 注 1
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募集资金不足导致。
后经过调整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备注
号 (万元)
1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4,813.20 已结项
2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7104.48 已结项
3 伺服节能系统生产项目 14,535.20 已结项
7,000.00
4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2,279.78 已结项
5 补充流动资金 4,186.88
6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 8,000.00
合计 47,919.54
二、 本次拟对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
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弘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实施,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8,000万元,截至2020年末已完成建设,累计投入7,623.12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9.80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如有)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机器人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包括不限于垂直6轴机器人、垂直4轴机器人、水平4轴 机器人、并联机器人、码垛4轴机器人、AGV仓储系统等产品的生产线。但实施过程中因土地购买延缓,所涉基建项目因前期设计规划方案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厂房建设进程延后。同时,近些年国内机器人行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外资品牌的国产化,对国内新生机器人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正面竞争优势不足。基于此,公司重新调整战略规划与内部经营策略,借助广东弘讯工厂基地落成之契机,做好原有主营产品的供应,发挥弘讯产品优势与品牌影响力,开拓原有产品在华南及周边地区的市场,同时整合原机器人团队技术积累与资源,聚焦注塑专用机械手/机器人在塑料加工产业链的自动化业务的开拓,这将有利于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凝心聚力做强主业,进一步推进战略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