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收到 3 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