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5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和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0,379,902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 2.0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0,479.4339 万元变更为 49,441.4437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50,479.4339 万股变更为 49,441.4437 万股。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479.4339 万元。 49,441.4437 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50,479.4339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49,441.4437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注销回购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注销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