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6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619.8794万股的2.24%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各类锻压机械、工程机械、机床配件、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零配件,锻压设备及零部件、液压件、汽车模具、汽车覆盖件及零部件。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649,707,108.20 482,400,018.88 449,840,43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1,294,490.32 27,065,526.98 28,621,935.87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7,353,967.26 16,700,352.66 25,615,643.4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677,415,387.78 580,594,046.35 571,576,765.40
资产
总资产 2,014,955,416.30 934,288,235.83 952,378,561.71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8 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3.29 2.89 6.06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严建文、沙玲、韩晓
风、张安平、王晓峰、孙革,独立董事丁斌、张金、杨昌辉。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构成,分别是:孙卉、刘雨菡、方桂林、刘江鹏、
汪海明。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是:王玉山、石建伟、李辉、张兰军、李
贵闪。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
股。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44,619.8794万股的2.24%。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
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02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王玉山 19.00 1.90% 0.04%
韩晓风 17.00 1.70% 0.04%
张安平 17.00 1.70% 0.04%
董事、高级 王晓峰 17.00 1.70% 0.04%
管理人员 张兰军 10.00 1.00% 0.02%
李贵闪 10.00 1.00% 0.02%
石建伟 9.00 0.90% 0.02%
李辉 9.00 0.90% 0.02%
孙革 5.50 0.55% 0.01%
核心管理人员 530.20 53.02% 1.19%
(61人)
核心骨干人员 356.30 35.63% 0.80%
(232人)
合计(302人) 1,000.0 100.00% 2.2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3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3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8.70元的50%,为每股4.35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8.39元的50%,为每股4.20元。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期间:(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