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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0 沪市 万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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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5

万盛股份: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含二级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证券投资额度及期限: 2023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含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 2 月 24 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为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含证券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最
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合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网下打新、战略配售、基金产品、债券市场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具体风险等级视产品而定。

  (五)授权期限

  在本次授权额度范围内于 2023 年度开展,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证券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2023 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含二级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最高额度为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含证券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及额度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证券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决策与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按流程进行操作。投资股票二级市场应以价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以及对被投资证券的定期投资分析等手段规避、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成立了证券投资决策小组,配备专业证券投资团队,负责证券投资具体操作及日常管理事宜,定期复盘股票资产的投资进度、收益情况及退出安排。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控程序健全。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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