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010 股票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1
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
议材料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姚媛女士、吴斐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提名姚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0票,弃权 0票。
2、提名吴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媛女士:中国国籍,1984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20 年至今担任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裁。另现任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国际联席 CEO 轮值人力资源特别助理,智能制造与大宗产业运营委员会 CHO、秘书长。
吴斐先生:中国国籍,1984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等职,2014年 8 月加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风险控制部副部长、 联席部长,现担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风险控制部联席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