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钢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约定,需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钢股份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南钢股份签署《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2.1、认购数量:根据主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10,780 万股股票。现乙方调减认购 3,494,061 股股票,调减后,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 10,430.5939 万股股票。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调减后的认购金额=调减后的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发行价格,即认购金额=104,305,939 股×14.31 元=1,492,617,987.09 元。
最终认购金额根据最终认购股票数量确定。
第三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股票发行数量调减所涉相关事项获得甲、乙双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