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4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高献国先生、 周三昌先生及高峰先生为员工
持股计划参与对象, 回避表决。 现将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广发原驰•
万盛股份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
司股票 6,282,181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44,917,875.78 元,成交均价为人民
币 23.0681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出售 2,000,000 股,剩余
4,282,181 股尚未出售。
二、 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9 日召开, 本次会议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通过,同意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展期,
延长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018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展期,延长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延长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时间不超过 6 个
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的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
期不超过 6 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