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下午14
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3月23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郑永祥先生委托董事高峰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4,391,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7,983,118.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拟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1 亿元的
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上
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2 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含)。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