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2月26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713号)(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中发生变化,经与主要交易对方协商,公司拟对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交易对价等内容进行调整,预计将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调整事项的有关议案,并于2017年12月14日披露了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调整的相关配套文件。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4日开市
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然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即审议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