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6年8月23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1万股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8月23日为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1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共计86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靳晓堂 总经理 50 12.50 0.469
徐鸿飞 财务总监 20 5.00 0.187
蔡向东 副总经理 5 1.25 0.04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 294 73.50 2.756
术)人员(83人)
预留部分 31 7.75 0.291
合计(86人) 400 100 3.750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内予以锁定。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比例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第一个解锁期 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 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锁期 50%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锁期 50%
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4.80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60元/股的50%确定。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5-
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第一个解锁期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82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33亿元。
预留部分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6-201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33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88亿元。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本期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5年9月1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靳晓堂、靳国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5年9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9月1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6年8月23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6年8月23日;
2、本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1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公司公告计划时股本总数10667万股的0.291%。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为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14名。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姓名 单位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例(%)
1 李旻 营销中心 10 2.72% 0.0762%
2 许振 转向事业部 4 1.09% 0.0305%
3 李宏艳 财务部 3 0.82% 0.0228%
4 马艳骅 转向事业部 3 0.82% 0.0228%
5 王大勇 天津子公司 3 0.82% 0.0228%
6 刘洋 质量部 2 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