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2-02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的法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通过内部公示栏张贴的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