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07 公司简称:ST 花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花王 603007 花王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洪斌 肖杰俊
电话 0511-86893666 0511-86893666
办公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电子信箱 hongbin.li@flowersking.com jiejun.xiao@flowerski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372,004,911.91 2,474,624,246.98 -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2,976,249.16 277,925,146.16 5.42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0,227,472.07 83,536,218.79 -39.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5,756,489.06 -42,332,954.18 不适用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4,997,593.88 -47,585,424.5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900,173.83 -12,089,733.81 不适用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3 -8.89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0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数量
花王国际建设 境 内 非 国 有 37.15 128,745,000 128,745,000 冻结 128,745,000
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吴群 境内自然人 7.21 25,000,000 0 无 0
江苏镇江路桥 国有法人 1.13 3,904,600 0 无 0
工程有限公司
吴淑娟 境内自然人 0.79 2,730,000 0 无 0
王平 境内自然人 0.71 2,454,396 0 无 0
任传友 境内自然人 0.58 2,000,000 0 无 0
彭汉光 境内自然人 0.57 1,977,823 0 无 0
赵世源 境内自然人 0.56 1,954,700 0 无 0
李平 境内自然人 0.56 1,948,800 0 无 0
彭吉 境内自然人 0.54 1,861,132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不适用
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不适用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预重整投资人各方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各方进
行了约定,预重整投资人已向临时管理人账户支付了 1.6 亿元的重整意向金(公告编号:2023-005),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利波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镇江路
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公告编号:2023-021)。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法院
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 破申 3 号之二],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3-03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