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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06 沪市 联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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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联明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153,549,005.7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7,999,877.56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130,276,530.97 元,提取 10%法定盈
余公积金 13,027,653.10 元,扣除 2022 年度发放 2021 年度的现金红利
96,616,615.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1,915,983.26 元,2022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2,548,246.13 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建议,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和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定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 96,616,615.00 元(含税),留存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2022 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65.2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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