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质性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整体审计效率的需求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建议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
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
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 次 2 次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泓洲,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易珅,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 年 2020 年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44 50 13.64
注:若审计范围或资产出现重大变化,相应协商审计费用。
三、拟更换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研究,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不包括差旅费用)。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