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方科技
股票代码:603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晶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备查文件......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晶方科技、上市公司 指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本报告书 指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中国职工之家 C 座 21 层
邮政编码 100045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 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
股比例 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籍或地
区的居留权
楼宇光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丁文武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杨鲁闽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程驰光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否
范冰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王文莉 女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林桂凤 女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否
蒋道振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贾浩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女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黄登山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彭红兵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晶方科技外,大基金持有:
港交所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7.57%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9.37%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14.84%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4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 13.3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7.0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6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6.0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5.1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0.0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5.9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86%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8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8%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57%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62%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6%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1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13%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10%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8%的股份;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大基金为实现股东良好回报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大基金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1-068),计划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2年2月5日减持不超过4,080,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减持计划截至2021年11月26日实际减持股份数为4,003,547股,占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8%。根据大基金减持计划,其剩余未减持的股份数量为77,230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大基金未来12个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减持计划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权益变动前,大基金持有晶方科技21,677,753股股份,占晶方科技当时总股
本的9.32%。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持有晶方科技20,403,846股股份,占晶方科
技目前总股本的4.99999%,为晶方科技5%以下股东。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减持股份、
大基金 21,677,753 9.32% 20,403,846 4.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