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宇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龙宇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本企业作为龙宇股份控股股东,现就贵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企业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企业不存在买卖龙宇股份股票的情形。
特此函复。
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