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
(以下简称“国华人寿”)持有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238,7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来
源于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国华人寿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8,048,869 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持
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国华人寿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4,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的股份数量已达
到公司总股本的 1%,且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国华人寿通知,国华人寿自 2023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4,02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华人寿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27%减少至 5.27%。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 5%以
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 5%以上非第一 25,238,744 6.27% 非公开发行取得:
有限公司-分红三号 大股东 25,238,74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减持价格 减持总金 当前持 当前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式 区间(元 额(元) 股数量 持股
/股) (股) 比例
国华人寿保险 4,024,40 1.00% 2023/6/2~ 集中竞 9.35- 38,346,8 21,214 5.27
股份有限公司 0 2023/6/6 价交易 9.69 16.00 ,344 %
-分红三号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32 层
人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6 月 6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细 2023/6/2 至
集中竞价 2023/6/6 人民币普通股 4,024,400 1.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华人寿 无限售流通股 25,238,744 6.27% 21,214,344 5.27%
合计 25,238,744 6.27% 21,214,344 5.27%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 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股东国华人寿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