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8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回购股份比例达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三期回购方案未发生其他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第三期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353,301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最高价为 8.39 元/股、最低价为7.6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5,096,158.64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