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7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就向上海宇航船务有限公司、许进宽、郭晓琳(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龙宇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宇”或“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事宜,近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参考经审计的权益价值,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浙江龙宇 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 42,232,710.57 元。
一、 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优化公司业务架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浙江龙宇 100%股权转让给上述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署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意向书,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意向书的基础上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
正式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盛龙船务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龙宇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基
准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9 年 1-11 月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审计,2019 年 1-11
月浙江龙宇营业收入为 6,064,120.03 元,净利润-2,985,060.50 元;浙江龙宇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 35,824,020.73 元,负债总额为 5,696,033.39,净资产为30,127,987.34 元。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上海盛龙船务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宇航船务有限公司、许进宽、郭晓琳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 转让价格为 42,232,710.57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佰贰拾叁万贰仟柒佰壹
拾元伍角柒分)。
3.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对价。本协议项下,股
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乙方支付全部对价之日起,乙方成为目标公司的全资
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甲方不再是目标公司股东,不享有股
东权益,不承担股东义务,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 乙方支付全部对价后,甲乙双方应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目标公司的
工商变更手续(乙方须在进行目标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变更目标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6. 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出具大华审字
[2019]0011159 号《审计报告》,浙江龙宇全部资产及负债形成权益的账面金额为 30,127,987.34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拟转让浙江龙宇 100%股权作价为人民币 42,232,710.57 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交易受让方财务数据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交易支付能力。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税前投资收益约 1,210 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