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6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2019 年 10 月份,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4,088,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3.38%,购买的最高价为 7.52 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 100,005,575.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并于 2018 年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计划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金额度内,以不超过 9.44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A 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截至 2019 年10 月月底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10 月份,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
回购股份 14,088,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8%,购买的最高价为 7.52元/股、最低价为 6.6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05,575.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