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1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8年3
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
于2018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
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9,030,568.76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81,653,690.1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2017年末实际可分配
利润130,296,328.5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
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7年度利润分配,按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派总额将按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0元),以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和坏账核销的议案
出于谨慎性原则,此次报请董事会审议的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合计人民币
6,364,877元,包括(1)公司舟山油库重油罐1,449吨罐底污油已不具备市场价
值,2017 年计提减值准备 3,205,729 元;(2)公司出售船况不佳的船舶,2017
年按会计准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59,148元。
此次报请董事会审议的坏账核销金额为1,644,461元。其中:(1)已于2015
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为1,494,461元;(2)几经催讨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五年无
法收回的金额为150,0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公司2018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马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马荧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马荧,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上海
新民晚报实业公司展览部经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和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2016年2月1日离任),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部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徐增增、刘振光、刘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369,300万
元人民币(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和8,000 万美元的授信总额,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1、公司拟向(1)中信银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2)浦发银行申请30,000
万元人民币,(3)北京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4)杭州银行申请30,000
万元人民币,(5)中国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6)建设银行申请14,300
万元人民币,(7)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 万元人民币,(8)兴业银
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9)恒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10)
温州银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11)平安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和(12)
光大银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2、控股子公司(1)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2)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
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3)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60,000万元人
民币的授信额度,(4)AlfarResourcesCo.,Ltd.(致远资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8,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5)舟山龙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
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关于2018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发挥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公司经营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特将2018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及业务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计划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与目的:仅限于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产品相关的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经营产品因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拟投入的资金金额:预计2018年公司对电解铜等基本金属原料套保累计数
量不超过4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
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由于
套期保值是滚动操作,外盘期货上有授信额度,同时内盘期货考虑到增值税的因素,故采取85%~100%的比例保值,实际占用资金控制在最高限额内。
资金来源:交易保证金占用额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2、3、4、7、13、15、16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
召开时间和议题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