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625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向 CRESCENT UNION LIMITED 非
公开发行股份 32,786,885 股,发行价为 3.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1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1,351,685.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648,313.3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0]4168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元,募集资金净额 110,374,320.74 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0.00 元,2021 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110,374,320.74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0.00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
余人民币 0.00 元。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13 年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441162518013000780735 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441162518013000780735 活期 0.00
白云支行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的投资项目。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鉴于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使用结余资金 8,648,313.36 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与所得利息共计 10,374,320.74 元转存至公司
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少于预测、以及银行利息。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64.8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64.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64.83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
(如有)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投入金额的差额 (4)=(2)/(1)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无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结余资金永久性补流 无 1,037.43 1,037.43 1,037.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1,037.43 11,037.43 1,037.4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少于预测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