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3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厂土地收储补充协议完成签署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的议案》(详情请见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关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于
上交所网站披露 2020-075 号公告)。
2020 年 12 月 9 日,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签署《国有土
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
露 2020-076 号公告)。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本
次土地补偿款 240,868,487.5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零捌拾陆万捌仟肆佰捌拾柒元伍角),该笔款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4.3.1 条所约定的第一笔补偿款,占该协议约定补偿款总金额的 40%,即 602,171,218.75 元×40%=
240,868,487.5 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
2020-077 号公告)。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广州厂土地收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
于上交所网站披露 2021-050 号公告)。
二、土地收储进展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完成签署《国
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穗开土发储合同〔2021〕717 号(征 122
号)>(补充协议内容可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 2021-050 号
公告)。
三、风险提示
土地收储补偿款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约定时间内不满足支付的可能,存在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