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无锡宏仁”)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宏仁”)、聚丰投资有限公司(NEWFAME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聚丰”),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鉴于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昌电子,证券代码:603002)自 2020 年 3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目标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以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