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月19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5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6年12月2日,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2月2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一名激励对象刘焕章董事授予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7元/股。具体如下: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年12月2日。
2、授予价格:每股3.47元。
3、授予对象共1名,为公司董事刘焕章先生。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5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刘焕章 董事 45 100% 0.07%
合计 45 100% 0.07%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4年。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4日出具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36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月3日止新增股本情况,确认“截至2017年1月3日止,收到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刘焕章认购45万股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1,561,5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1,111,5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于2017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1,396.17万股增加至61,441.17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Epoxy BaseInvestment HoldingLtd.持有公司
41.32%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EpoxyBaseInvestmentHolding
Ltd.持有公司41.29%的股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8,377,020 450,000 8,827,0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05,584,680 0 605,584,680
总计 613,961,700 450,000 614,411,7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影响
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5 万股,仅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相关年度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份额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5 39.53 2.65 29.79 7.09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