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格科技”或“标的企业”)10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5,000万元受让硕格科技100%股权。2022年5月13日,公司与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交易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合同”)。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1.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硕格科技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2)、《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北京硕格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2. 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硕格科技100%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35,000万元。挂牌披露公告期满,征集到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一位意向受让方。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5,000万元受让硕格科技100%股权。2022年5月13日,双方就上述交易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33645787
3.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6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慧中路 11 号院 1 号楼 4 层 101-405
5.法定代表人:邓玄
6.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7. 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0,742,952.46 1,104,970,803.30
负债总额 808,938,384.87 798,192,550.14
净资产 321,804,567.59 306,778,253.17
营业收入 216,047,897.93 57,731,205.59
净利润 -59,795,901.59 -15,026,314.42
1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企业的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及转让标的评估、定价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转让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京有孚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
甲方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硕格科技 100%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二)交易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35,000 万元整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10,500 万元,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三)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日内,甲方应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甲方应在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30 日内或股权变更完成日之前(以发生在前者为准),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五)过渡期安排
在甲方遵守产权交易合同的前提下,过渡期内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但由于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而引致标的企业产生负债的,该等负债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或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
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乙方已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4.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七)生效条件
除需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的情况以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硕格科技股权。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投资收益约为人民币 6,400 万元,具体金额及对公司合并报表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