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9 证券简称:出版传媒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出版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国家严格的行业准入和监管政策,一方面对新进入出版行业的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形成了较强的政策壁垒,对出版传媒现有业务形成了一定的保护;另一方面,出版行业虽然已在逐渐开放但市场化程度不高,区域壁垒正在逐步打破但仍存在障碍,使得出版传媒跨区域的发展和扩张既存在突破的空间,又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和影响。
2、出版传媒多年来是国家与辽宁省指定的中小学教材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国家已经实施对全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进行市场化的招投标管理和经营,并完成招投标试点,将于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辽宁省目前尚未实施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的招投标,从而在未来的招投标中,出版传媒既可能保持获得中标的绝对优势,也可能会对本公司教材出版、发行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3、出版传媒及各子公司自2006年1月1日起三年内免交企业所得税,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及科技图书出版环节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到期后国家未推出新的优惠政策,将对出版传媒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7]4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上市重组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涉税及资产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公司免交应交所得税8,007.19万元。出版集团于2007年5月18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上述免征税款发生追缴,由出版集团承担。
4、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全新的出版业态——数字出版应运而生,出现了电子书、互联网出版、博客、按需印刷和网上销售等多种新型出版形态以及手机小说、手机新闻、手机报纸等新型数字媒体形式。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传统出版将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数字出版媒体的冲击。
5、侵权盗版现象的存在,给出版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面临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的法律风险,以及享有出版权的出版物被他人盗版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6、图书选题是出版物是否能够适销、畅销和能否盈利的关键。选题管理体系是否健全、选题策划能力是否良好、各年选题计划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目标,是公司出版业务实现良好经营业绩的核心环节。出版传媒可能存在因选题定位不准确、内容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不超过1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41%
发行价格
市盈率(按发行后全面摊薄的每股收
益计算)
发行前:1.42元/股(2007年6月30日)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
市净率(按发行后全面摊薄的每股净
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中、英文名称
Liaoning Publishing & Media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410,914,700.00元
法定代表人 任慧英
成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6年8月29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9号 110003
电话、传真号码 024-23284236,024-23284232
电子信箱 fhw0509@sohu. 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经历的改制重组情况
2006年8月29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6]74号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并赴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H股)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图(2006)551号文《关于同意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赴香港联交所主板(H股)上市有关事宜的批复》批准,由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电视台广告传播中心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时,出版集团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06)第163号《评估报告》评估,并经辽宁省国资委辽国资产权(2006)197号文件《关于对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拟设立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确认的净资产402,914,686.67元及现金13.33元出资,辽宁电视台广告传播中心以8,000,000.00元现金出资。2006年8月25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岳总验字(2006)第008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出资进行审验。
2006年8月29日,辽宁省国资委辽国资经营[2006]198号《关于设立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出版集团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402,914,700.00元,按1:1的折股率折为402,914,700股,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广告中心投入本公司的现金8,000,000.00元,按1:1的折股率折为8,000,000股,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发行人自设立至今,未进行增资扩股、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根据2007年8月9日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1%。发
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票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410,914,700 100.00 410,914,700 74.59%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SS) 402,914,700 98.05 402,914,700 73.14%
辽宁电视台广告传播中心(SLS)8,000,000 1.95 8,000,000 1.45%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 140,000,000 25.41%
A股 —— —— 550,914,700 100%
股份总数 410,914,700 100.00 550,914,700 100%
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出版业务、出版物发行业务、票据印刷业务和印刷物资供应业务。
(二)主要产品情况及用途
本公司出版业务的产品分为一般图书、教材教辅和电子出版物三类,主要用途是向社会大众传播信息、知识。本公司同时还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即出版物的批发和零售,其中,批发是指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三)产品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1)出版业务
本公司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由本公司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独立发行是由本公司出版社根据资质情况选择发行商,并与发行商(主要为图书批发商)订立批发协议,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运送到批发商的仓库,批发商将书发送至其下游客户,批发商在约定期限内与出版社结清书款。
本公司出版社营销部及责任编辑负责策划、参与图书市场推广活动,主要形式有参加全国各大定期新书订货活动,在全国各种新书目录及《中国图书商报》上发布新书预告,组织作者到零售书店举办讲座、签名售书等新书推广活动,组织书评家发布书评等。
(2)批发业务
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全国近千家图书经销商,包括国有新华书店、民营书店、图书馆中盘商(面向图书馆的二级图书批发商),目前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地区。
本公司与德国出版巨头贝塔斯曼在图书发行领域展开合作。本公司全资公司辽宁典雅文化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获得独家批准,与贝塔斯曼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合资组建辽宁贝塔斯曼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从事图书发行业务。
(3)零售业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书店北方图书城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的零售和连锁经营,年陈列图书约30万种。北方图书城除旗舰店外,拥有连锁店17家,其中辽宁省15家,吉林省1家,黑龙江省1家,总营业面积为4万多平方米。
(4)票据印刷业务
辽宁票据印务有限公司的票据印刷业务主要通过公开化市场招标取得,参与政府招标方式取得的业务量占每年总业务量约90%。
(5)印刷物资供应
印刷物资供应业务由本公司全资公司辽宁印刷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主销售。物资公司目前客户包括出版社、印刷厂、广告公司、期刊社,客户主要分布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北京、内蒙古、山东等省也有部分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