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1-06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11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钱军董事、殷立基董事因事分别委托陈丽华董事、何操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朱鹤新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成先生为本行常务副行长,自监管机构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常务副行长。
刘成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1。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本行常务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2。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成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刘成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的相关议案,通过后将报送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刘成先生将自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本行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满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刘成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薪酬按照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执行。
刘成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1,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本行独立董事关于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4。
刘成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事项尚需提交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康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康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
王康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5。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聘任王康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6。
四、审议通过《关于王康先生兼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王康先生兼任本行财务总监,自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届时方合英先生不再兼任本行财务总监。
王康先生的个人简历见附件5。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王康先生兼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7。
五、审议通过《关于总行零售金融板块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
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546.74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监管规定占用关联授信额度546.745亿元人民币,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8。
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9。
七、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1.0版,2021年)》
表决结果: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安排将另行通知和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1:
刘成先生简历
刘成,男,1967年12月出生,自2021年2月起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2018年4月起任中信银行党委委员,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中信银行监事长、职工代表监事。刘成先生现同时担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刘成先生曾在国务院办公厅担任正处级秘书、副局级秘书、正局级秘书;曾在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担任一处正处级干部、一处一秘、一处调研员兼副处长。此前,刘成先生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曾任财政金融司财政处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刘成先生具有丰富的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相关工作经验,先后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员。
附件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常务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对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信银行方合英行长提名,中信银行董事会拟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我们认为,刘成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按照监管规定,中信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刘成先生将自监管机构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现提名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就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公开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任职务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中信银行所适用之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中信银行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章程有关要求,本人作为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就如下事项公开声明及承诺:
一、本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为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二、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他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当选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信银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执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成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刘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在审查提名程序、认真审阅中信银行董事会提名的执行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提名刘成先生作为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我们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刘成先生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执行董事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被提名的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刘成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银行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拥有董事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刘成先生作为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殷立基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5:
王康先生简历
王康,男,1972年6月出生,自2021年8月起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党委委员。此前,王康先生曾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总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王康先生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和长江商学院,获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附件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王康先生为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