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丰林”),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000 万元。公司已实际向钦州丰林提供人民币 23,000 万元担保(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贷款及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签订<丰林年产50万m³超强刨花板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及项目建设计划,钦州年产 50 万
m³超强刨花板项目预计总投资 8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10 月 14
日、11 月 13 日和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钦州临港工业基地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丰林
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署了项目前期贷款合同,贷款额度
为 2.30 亿元,用于钦州项目长期项目贷款到位前的建设支出。该笔贷款已在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担保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钦州丰林后续拟向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长期项目贷款4.50 亿元,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继续提供担保。该笔 4.50 亿元贷款将用于置换原项目前期贷款及支付项目建设后续投入费用,在置换完成后,公司将办理原项目前期贷款 2.30 亿元担保的解除手续。
(二)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钦州丰林提供 4.50 亿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贷款相关的担保手续。
因本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07,350,775.18 元)的
1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钦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管委会二层 201 号办公室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3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王高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木材销售;人造板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人工造林;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钦州丰林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3,910,063.78 443,596,891.65
负债总额 160,063.78 143,596,891.6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160,063.78 143,596,891.65
资产净额 103,750,000.00 300,000,000.00
2020 年 10-12 月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其他:钦州丰林是公司钦州临港工业基地的运营平台,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尚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因此暂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为预授权,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担保协议等,公司将根据本次贷款及担保办理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钦州丰林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用于满足钦州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需要,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钦州丰林的银行贷款提供 4.5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钦州丰林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钦州临港工业战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钦州丰林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8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3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